沧州市国土资源局业务档案馆成立于2004年6月。它是市级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安全保管和综合利用部门。馆址设在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三楼。现有工作人员5人,全部都是大学学历。
档案馆现有库房总面积300多平米,库房中安装了密集架、吸尘器、灭火器、温湿计、报警器、防爆灯、闭光窗帘等,做到了防尘、防火、防潮、防水、防盗、防光。
现馆藏档案7万余卷,其中地籍档案5.5万卷,建设用地审批档案1万卷,海洋、地矿审批档案0.5万卷。业务档案馆所有的档案资料已施行微机化管理,结合我局已建成的《沧州市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决策及社会各界提供便捷、高效的国土资源档案利用服务。
档案馆主要职责:
1、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工作;起草、制定国土资源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标准、通知;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全市性的检查评比;协调国土资源档案工作与其它工作之间的关系。
2、努力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
3、广泛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兼职档案员的业务水平和国土资源系统员工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程度。
4、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下属单位和直属分局制度的执行情况。
5、对接收入库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上架、录入微机并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借阅登记、利用效果登记及统计上报工作。
6、做好入库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做到“八防”(防盗、防火、防鼠、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低温、防腐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维护档案安全。
7、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系统管理,编辑档案参考资料、检索工具,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热情、高效的为领导决策、业务部门和全市各项事业建设提供有效的档案利用服务。
8、开展并积极参与各类型、各层次的档案业务交流、学术研究和协作活动。
9、定期对保管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初步存毁意见。
10、完成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